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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用新型专利过期日是什么时候?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过期表现形式?

发布者:花满楼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09 14:34:12    浏览次数:77次

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,自申请日算起。法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: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,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此外。实用新型专利过期日还有缴费过期日,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,是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,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,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。




专利人申请成功后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,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《缴费通知书》,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,包括年费、滞纳金费用等。对于滞纳金,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~6个月,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%、10%、15%、20%、25%作为滞纳金。


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,将会收到一份《专利权终止通知书》,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。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,按时缴纳专利年费、25%的滞纳金、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,即可递交恢复权利,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,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彻底终止,无法恢复,可供全民使用。


一般来说,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期限过期之后,其实很多都已经不具备专利所需的新颖性,加上专利权的丧失,眼前只有重新申请专利方可拯救局面。小编在实际的服务中发现,专利权在丧失之后,只要在原来的技术方案基础上,加上新的或改进的技术方案都能成功取得专利保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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