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奶茶加盟被骗,维权判退14.28万元

发布者:古律师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12-09 18:34:45    浏览次数:48次

2021年3月,加盟商意向加盟奶茶餐饮项目并进行网络检索。广州某公司在其官网宣传“x品牌”源自台湾、有多年直营连锁成功经验、、品牌的联合创始人和代言人为明星xx。经加盟商现场考察,广州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挂有明星xx代言照及各种证书,如“行业最具影响力餐饮品牌”、“十佳连锁品牌”、“中国3.15诚信品牌”、“中国行业十佳诚信连锁企业”等,致使加盟商对其经营实力、“x品牌”品牌价值等产生不合理的预期及认知。在考察当日便匆忙与该公司签订《x品牌区域代理及区域经营合同》(代理)、《补充协议》,并支付了合同款项16.88万元。

签约后,由于各种原因,项目一直未开展。

直到2022年初,加盟商得知该公司存在大量加盟纠纷,很多已经开店的加盟商血本无归,纷纷维权,公司已经经营异常,人去楼空,官方服务热线也已经停止服务,加盟商合同权益遭受严重损害,遂联系律师维权,此时加盟合同期限已经届满。

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该公司根本不具备特许经营备案条件及资格,在招商之时存在故意提供虚假、夸大的信息(明星代言、各种证书),欺诈加盟商的行为,在签约之后存在根本违约行为(裁员、停止经营、经营异常等),遂代理加盟商起诉处理。

一审法院经审理,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根本违约行为,判决公司退回合同款项14.28万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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